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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1万元?月临沂多家木企环境违法被处罚?/h1>
时间9/em>2021-10-21 14:24 来源9/em>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点击次数9/em>1649

近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发布9月环境行政处罚,其中涉及多家木业企业,处罚金额达?1万元、/P>

8?8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执法人员对费县华澳板材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环境管理台账,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42,500.00元(肆万贰仟伍佰元整)、/P>

7?日,费县森通板材厂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P>

7?0日,费县欣翔木业有限公司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P>

8?1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执法人员对临沂新强豪木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其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帐、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42,500.00元(肆万贰仟伍佰元整)、/P>

8?7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执法人员对山东龙腾木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涂胶工序正常生产,上方连接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灯?根损?根,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对你公司处以行政罚款人民?yen;42,500.00元(肆万贰仟伍佰元整)、/P>

8?2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执法人员对临沂金顺天祥木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热压工序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仅风机运行,UV光解设施未开机运行,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罚款人民?yen;72,500.00元(柒万贰仟伍佰元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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